6月12日上午,根据法律服务随机监管的工作安排,绵阳涪城区司法局对国证公证处开展随机检查,对公证卷宗质量进行了随机抽查。
按照工作要求,本次随机检查前,分管领导在监察室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了我局的行政执法人员2名。行政执法人员对照国证公证处的案件登记簿,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了第一季度办结的公证卷宗,主要涉及签名印鉴、委托、声明和继承权四类公证事项,重点检查办案程序是否严谨规范、卷宗整理是否整齐规范、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严肃认真审核等内容。
经过抽查,检查组没有发现公证质量问题,国证公证处的办案质量较高。
检查组通报了最高法就“先予仲裁”应否立案执行作出的司法解释,要求公证处以此为鉴,既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依法依规办理各项公证业务,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公证法律服务;也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展公证业务,促进公证事业的长远健康发展。(邱向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