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通报全省法院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85人涉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获刑
本报讯(记者赵文)昨(20)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记者获悉,近年来,全省法院形成依法严惩、全力打击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压震慑警示态势,自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全省法院受理涉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71件118人,审结53件88人。其中,给予刑事处罚85人,判处监禁刑47人,3年以上有期徒刑20人。
省高院副院长熊焱在发布会上介绍,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聚焦脱贫攻坚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涉扶贫领域各类犯罪,确保扶贫专项资金公正合理使用,规范促进国家工作
人员依法行权履职。同时,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保障绿色脱贫,全力助推彝区藏区脱贫攻坚战略。
定点联系助推精准扶贫
熊焱介绍,脱贫攻坚战役打响以来,全省法院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2017年10月,省高院下发《全省法院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定点扶贫帮扶中,省高院推行“党建强村、依法治村、产业富村”脱贫解困模式,院领导多次带队深入联系村,先后选派多名干警到扶贫联系点的乐至县龙门乡金鼓村、大竹县大湾村担任第一书记。省高院和两名第一书记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脱贫攻坚“五个一”驻村帮扶先进集体和个人。
禁毒维稳护航脱贫攻坚
针对彝区、藏区、革命老区、贫困山区等不同地区的脱贫攻坚形势和任务,全省法院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助力脱贫攻坚。
针对凉山彝区“因贫涉毒、因毒致病、毒病致贫、毒病致孤”现象,省高院及凉山两级法院将禁毒防艾作为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的头等大事。2012年以来,凉山两级法院审理毒品案件7078件,判处9046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186人,判处无期徒刑以上1431人。省高院和藏区法院始终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将司法服务保障藏区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通过持续开展专项行动,有效维护藏区政治社会稳定。
结合革命老区和贫困山区产业特点,当地法院挖掘法治资源优势,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关注重点人群严惩职务犯罪
针对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我省多地法院组建专业审判团队、邀请熟悉农村情况和熟谙儿童心理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近三年,全省审结侵犯农村儿童合法权益的刑案600余件,判处700余人。同时,探索保护农村留守儿童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
近年来,省高院在全省开展依法严惩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常态化专项审判活动,依法从快从严打击职务犯罪,集中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打击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确保国家扶贫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同时规范和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廉洁行使权力、充分履职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