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贡市司法局、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多次研究,制定了《自贡市律师公证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市律师公证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步入常态化。
一是建立了联动机制。自贡市司法局、市城管局成立了自贡市律师公证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律师公证参与城市管理执法的全面工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设立了专项经费,全面落实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工作制度。
二是明确三大工作原则。依法履职原则,驻队律师、办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业务公证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坚持以审慎负责的态度,向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和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公证服务。依约履职原则,驻队律师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承办辅助城市管理执法的法律事务。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约向驻队律师交办法律事务,不得将非法律专业的行政事务等交由驻队律师处理。公证机构依法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公正履职原则,驻队律师要发挥职业优势和专业优势,坚持第三方立场,向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提出法律意见,对不规范的执法行为要及时指出,对涉嫌违法的要建议改正,促进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不断提高文明执法的意识和水平。公证机构受理申请的,严格按公证程序办理公证事项;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三是明确参与机制。采取“律师驻队”工作模式、建立公职律师模式、“申请公证”工作模式三种模式相结合。“律师驻队”模式是指城市管理执法部门通过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由律师事务所指派一名以上熟悉行政法律法规的专职律师常驻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提供法律服务,协助执法。公职律师模式是指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充分利用本部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积极构建一支既熟悉城市管理业务工作,又精通法律专业知识的公职律师队伍,实现驻队律师与本单位公职律师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申请公证”模式是指城市管理执法部门通过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向公证机构申请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相关事项的公证,由各级公证机构指派两名以上熟悉行政法律法规的公证员提供法律服务,协助执法,履行法律文书、执法过程、证据保全公证。
律师、公证员是创新城市管理执法方式、促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市引入律师、公证员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新城市治理方式。能有效规范文明执法、提高行政处罚执行率、减少暴力抗法和争取人民群众理解支持。有利于增强相关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也有利于引导城市管理相对人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邱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