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轰动自贡的“9.11”抢劫、故意杀人案在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了庭审。
庭上,公诉机关对被告人谭某提出了指控。2017年8月期间,被告人谭某因无力偿债产生了以租房、看房为由约见房东抢劫财物、杀人灭口的念头。同年9月10日,谭某搜索到被害人李某某发布的房屋出租信息后电话联系李某某,并约定次日看房。9月11日14时许,谭某在自贡市高新区丹桂大街新加坡花园小区与李某某见面后,一同进入出租房。进屋后,谭某先假装看房、咨询出租事宜。在准备离开时,谭某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威胁李某某。李某某被逼进入卧室后,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给谭某7680元后又将身上的100元现金交给谭某。谭某为灭口,用双手掐李某某的脖子,见其反抗,又用折叠刀刺其脖子数刀,将被害人杀害后逃离现场。9月12日,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谭某以胁迫方法、入户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非法剥脱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的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一人犯数罪,应当依法数罪并罚。
被告人谭某及其指定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该案将择期宣判。
(杨超 四川法制报记者 郭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