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推进“公调对接”机制建设
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培训会在宜宾召开
6月15日,全省推进“公调对接”机制建设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培训会在宜宾召开。会议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旗帜,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勇关于“公调对接”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总结交流宜宾等地“公调对接”典型经验,部署深化全省“公调对接”工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省多元化解办主任杨勇,公安厅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周朝坤,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朝宽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多元化解办专职副主任邢林主持。
会上,宜宾市委书记刘中伯介绍了市委市政府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及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相关情况,参会人员集中观看了宜宾市“公调对接”专题片,宜宾市委政法委、成都市新都区司法局、宜宾市珙县公安局、巴中市平昌县司法局同州司法所、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河北派出所等5个单位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认为,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公安和司法行政等主体部门的履职尽责、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下,全省“公调对接”工作推进有序、态势良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公调对接”工作基本实现了城区派出所全覆盖,全省公安派出所委托和移交纠纷2.71万余件,人民调解员调解结案2.57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4.8%。
会议指出,“公调对接”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领域的具体体现,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四川的生动实践,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益探索。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深刻认识深入开展“公调对接”的时代意义和实践意义。
会议强调,巩固深化“公调对接”工作,必须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旗帜,在深刻理解“枫桥经验”精髓实质的基础上,不断促进“公调对接”创新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充分依靠和发动人民群众,坚持将创新作为不竭动力,牢牢把握法治这个生命线,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目标。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标省委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年底前在重点乡镇公安派出所实现人民调解组织进驻”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的综合协调作用、公安和司法行政部门的主体作用、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信息科技的支撑作用,认真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有效增强工作合力,确保年底前圆满完成任务。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还实地考察了宜宾市临港区公安分局沙坪派出所、江安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翠屏区公安分局象鼻派出所明威警务室开展“公调对接”工作的情况。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转播到各县(区、市)。宜宾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各市(州)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多元化解协调中心专职副主任及公安局、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州)、县(区、市)有关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