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精粹
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莉
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问题,是“枫桥经验”最突出的特点,这是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大胆探索和勇于创造的产物。在新时代新形势下,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全面落实执法为民要求,听民声、访民意、排民忧、护民权,切实提升检察公信力,加大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需要借鉴发挥“枫桥经验”,从加强学习、创新理念、强化职责、健全机制等方面入手,明确职责担当,着力提升法治服务水平,深入扎实推进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将“枫桥经验”融入学习全过程
有拓宽学习的广度和深度,将“枫桥经验”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修正案)》《民法》《刑法》《检察官法》等理论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司法责任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工作新形势相结合,积极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才能让检察干警转变观念、更新理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将“枫桥经验”中体现的精神内涵渗透到检察工作中。
二、强化职责担当,将“枫桥经验”纳入法治工作全过程
法治化是“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必由之路。检察干警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担当,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密切联系当前重点工作任务和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努力营造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环境,促进群众提高自我保护、安全防范的能力,提高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制度建设,将“枫桥经验”写入检察工作制度中
“枫桥经验”与检察工作的结合,更是新时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当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一环。弘扬和践行“枫桥经验”不能是一时的工作,需要检察干警认真反思总结法律宣传、涉法涉诉和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处置等方面的方法和存在问题,查找不足,在解决问题与创新体制机制的结合上积极探索,最终将践行“枫桥经验”科学、有效、易操作的举措以制度的形式确立下来,构建“检察枫桥”长效机制,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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