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法官汇谈”现场全景
5月2日,记者在乐至县法院获悉,为扎实开展好“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该院主动承办资阳法院第十期“法官汇谈”活动,来自全市法院的26名员额法官参加汇谈。资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出席活动,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克洪主持活动,乐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阳文彬致欢迎辞。
图为:阳文彬院长致欢迎辞
汇谈以“专业法官会议的功能定位及运行模式”为主题,4名员额法官代表从提供咨询意见、分流过滤审委会讨论案件、管理运行模式、年轻法官的成长平台等方面提出自己对专业法官会议功能定位及运行模式的认识,内容丰富、数据详实、思想深刻。其余参会法官也踊跃发言,谈问题、讲措施,充分表达思想观点,在相互学习、相互思辨中共同提高,切实发挥集体智慧,为健全和完善资阳两级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提出有益建议。
李俊院长指出,“法官汇谈”已经举办第十期,要继续坚持把“法官汇谈”“法苑讲坛”举办下去,长期坚持就会形成特色品牌。本期研讨主题很实用,对四个法院书面材料综合整理,就可以形成一篇很好的调研报告或学术论文。专业法官会议设置是补充员额法官能力不足,为承办法官无法解决的问题,提供参考意见,承办人听取专业法官会议的意见后应当表态。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要设立门槛,防止办案法官推卸责任,随意提起讨论,同时要避免“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误区。法官助理可以参与专业法官会议,但不能发言,这有利于后备法官的成长和思想提升。
李克洪在总结中指出,基层法院专业法官会议主要讨论解决个案问题,但对具有裁判价值的案件,可提交中院,形成案例传阅全市法院。首先由承办人填报审批表,列出争议所在,庭长、团队长签署意见,院长审批,主持人决定是否纳入会议讨论。并建立微信、QQ等通信群讨论案件,不利于提取讨论发言,不利于案件保密,暂不宜适用。由资历浅的先发言,庭长、院长后发言,避免讨论受到干扰,防止人情案、关系案,同时具有专业研究的人员也可先发言。会议讨论形成咨询意见后,提倡形成一个咨询意见书,坚决防止“上审委会、提交审委会讨论”的咨询意见出现。会议组成以员额法官为主体,并不局限于参加一类专业法官会议。特殊情况下法官助理也可参加,如需听取专家意见应当当庭听取意见。并由专人负责会议讨论记录,并在办案系统中形成在线记录,修改记录有留痕,利于对发改案件评查时,倒查会议记录。每月形成专项报表,对召开次数、讨论事项进行专项统计分析。
(唐东 四川法制报记者吴显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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