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记者在安岳县法院获悉,该院被资阳中级法院选送的作品—《离婚,需要“冷静期”吗?》,荣获资阳市第五届“宣传资阳好新闻奖”电视类一等奖,为全市报刊、电视、网络三类作品一等奖唯一上榜法院。
去年以来,该院在县委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重点工作,抓主线、补短板、谋创新,以服务审判、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特色化打造“新闻宣传优质品牌”,不断取得新突破,被四川省高院评为2017年度新闻舆论工作先进单位。
聚焦典型案例,引领社会良好风尚
2017年8月22日,安岳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非法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被告人唐某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华西都市报、四川日报、四川法制报等多家媒体现场采访报道,庭审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等平台全程同步直播,全网近50万人在线观看。该案的报道有力的打击了破坏环境资源等违法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对保护环境资源安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2017年9月21日,安岳法院对一起盗窃“千年佛头造像”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热线12》栏目,华西都市报、成都商报等新闻媒体现场采访报道,形成了严厉打击文物盗窃和保护文物的良好舆论氛围。
聚焦改革创新,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2015年5月,安岳法院在全省率先推出《二十分钟登记立案规定》,将“20分钟立案承诺”付诸行动、加以落实,实现登记立案提速升效。随后,以构建“6+2”便民诉讼机制、打造“三级诉讼”服务窗口、建立“登记+调解”衔接机制、畅通网上诉讼服务平台等系列“配套改革”助推当场立案登记率达97%。
2017年4月底,在立案登记制实施两周年之际,《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7家国家级新闻媒体在最高法院新闻局领导的带领下聚焦安岳法院,对改革的便民成效进行集中采访和专题报道。2018年2月,被誉为“中华第一刊”的半月谈杂志《奋进新时代》特别刊发—打造司法新型服务模式的“安岳样板”,完整清晰的展现了安岳法院便民利民的改革历程。
2017年3月8日,安岳法院针对一对“85”后夫妻离婚案件的特殊情况,创新制发了全省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引发广泛关注,一度成为各大媒体的“热点”。《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妇女报》等50余家媒体相继登载,法院官方微博阅读量超过2560余万人次。
2017年6月15日,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以《离婚,需要“冷静期”吗?》为题进行专题报道。随后,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就安岳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进行了全方位的实地专题采访,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一兵应邀赴北京《法治天下》演播室进行现场访谈。
聚焦执行攻坚,瓦解“老赖”心理防线
2016年12月,四川电视台黄金三十分栏目组跟随安岳法院干警深入执行一线,连续3天深度报道“雷霆行动”之保民生专项执行行动。节目播出后,获得了社会高度评价,极大地提升了安岳法院司法公信力。
从2016年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安岳法院宣传攻势也同步进行。通过“传统手段+新媒体”持续不断的进行舆论覆盖,全力摧毁“老赖”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或心存侥幸的心理防线,先后有138人迫于社会舆论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执行案款共计788.77万元。在微信公众号开设“执行进行时”专栏,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累计达130余次;开展“利剑2018”、涉金融类案件等执行行动网络视频直播3次,生动再现执行现场;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公布全县打击拒执罪典型案例。通过多渠道、多方式、不间断的重点报道“协同执行”、“悬赏执行”、源头治理机制、网格化联动机制等创新举措新闻报道,荣获全省法院2017年执行信息调研工作一等奖。
近年来,安岳法院立足审判实际,围绕顺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顺应新媒体时代舆论传播格局、顺应新形势下宣传工作发展要求的宣传主线,把握宣传重点、丰富宣传手段、加强宣传保障,努力形成“报纸上有稿、电视上有影、广播里有声、新媒体上有互动”的立体宣传新格局,为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实现法院科学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舆论环境。
(李纯 四川法制报记者吴显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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