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博)记者昨(13)日获悉,成都市近日印发《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把食品安全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纳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目标绩效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等考核体系,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干部任用选拔、评选先进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党委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着力构建党委政府负总体责任、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相关部门负协管责任、社会各方负共治责任的食品安全“五位一体”责任体系。根据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实际,适时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
《意见》明确,各级党委、政府督查机构要加强对下级党委、政府及本级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的督促检查。同时,建立健全科学公正的综合考评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等考核体系,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干部任用选拔、评选先进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不力,或履职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党政领导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