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夏菲妮郝飞)记者昨(13)日获悉,全国普法办日前下发关于表彰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下称《决定》),成都市锦江区、成华区、青白江区、新都区、郫都区和武侯区均获得此项荣誉。《决定》提到,根据《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经全国各地层层推荐和严格考核、全国普法办认真审核,全国共计422个县(市、区)获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荣誉。《决定》指出,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榜样表率作用。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全国各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坚持依法执政、完善地方立法、严格执法行政、保持公正司法、推进全民守法、深化社会治理,使得法治化管理水品不断提升,一大批先进典型不断涌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