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泸州江阳区检察院驻看守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在泸州市看守所正式成立。该检察工作室设置在泸州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内,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依法保护在押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工作目标。
驻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成立后,江阳区检察院未检科、刑执局将整合办公、办案资源,依托该检察室,每周轮流派驻检察官、书记员1名,全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监督工作。
工作中,检察室将为管辖案件中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建立刑执档案,对羁押时限、案件流转等进行法律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有认罪、悔罪表现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发生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改变强制措施,实现精准羁押、充分维权;开展在押未成年人警示教育,促使其深刻认识自身犯罪行为和法律后果,从而改过自新;对改变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未成年人,开展训诫教育,告知相关规定,避免脱管情况的发生,降低未成年人再犯罪比例;对看守所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进一步规范看守所的监管行为。
(李貌 董婷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