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院通报涉环资类案件审理情况
1至4月受理案件量远超去年同期
本报讯(陈睿记者刘冰玉)昨(4)日,在“6·5”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成都中院邀请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庭,旁听一起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向代表委员们介绍涉环资类案件审理情况时说,2017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涉环资案749件,今年1—4月的这一数据是524件,较去年同期增长明显。
成都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陈立介绍,2017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涉环资案件749件,其中,民事54件、刑事43件、行政652件,共审结721件,结案率为96.26%。今年1—4月,全市法院共受理涉环资类案件524件,公民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强化。下一步,该院将积极探索环境公益诉讼,立足于环境问题整改及生态修复,着眼于环境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实现双赢。
据了解,2017年10月31日,成都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实行涉环境资源类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工作模式。全市21个基层法院中,崇州、温江、郫都、双流、武侯、高新等地法院已经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或专门审判团队,负责审理涉环资类案件。今年5月,崇州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入驻河长制办公室设立工作站,该院是全省首家在本地河长制办公室设立“法官工作站”的基层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