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重在扶志 输血更要造血
攀枝花市检察院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攀枝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杨(右一)在石龙村调研脱贫攻坚工作
代宗玲王品冯国栋文/图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推动全省检察机关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的成绩,4月25日至26日,全省检察机关汇聚泸州市古蔺县,参加全省检察机关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暨第一书记培训会。攀枝花市检察院作为唯一两个在大会上进行交流发言的市级检察院之一,工作成绩和经验得到了省检察院和全省各地检察院的肯定和认同。“从石龙村脱贫时限和具体任务来看,虽然在过去的工作中取得了一系列成绩,但距2018年底整体验收退贫‘摘帽’的时间越来越近、任务越来越重,已经进入到决战决胜的最后冲刺阶段,容不得半点麻痹大意,否则将功亏一篑、前功尽弃。”攀枝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杨带领工作组在督导石龙村脱贫攻坚工作中说道。
2015年8月,攀枝花市检察院与盐边县箐河傈僳族乡石龙村结成扶贫攻坚帮扶对子。该村地处攀枝花市偏远二半山区,村内山高坡陡谷深,交通不便,自然条件差,农作物产量少、质量不高;村民以傈僳族为主体,共有农户161户65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45户168人,贫困发生率27.18%,经济收入差,贫困程度深,2015年人均年纯收入8435元,贫困户人均年纯收入2438元,无村集体经济,脱贫任务艰巨。为确保2018年顺利实现贫困村“摘帽”、贫困户脱贫,攀枝花市检察院党组坚持“扶贫先扶志”理念,以问题为导向,以持续改善民生为根本,精心谋划,精确定位,精准帮扶,扎扎实实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受到被帮扶地干部群众的高度评价。
以“两个看到”为突破口 牢固树立“脱贫之志”
扶志是扶贫的核心,也是扶贫工作的精神之“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弱鸟可望先飞,至贫可能先富,但能否实现‘先飞’‘先富’,首先要看我们头脑里有无这种意识”。结对伊始,攀枝花市检察院扶贫工作组经蹲点调研,发现石龙村由于地理位置偏远、交通条件落后,长期处于半封闭状态,傈僳族村民普遍不愿外出务工,积蓄观念差、生活习惯落后,部分村民好酒、懒散,长期的贫困形成了一种“固守贫困”的消极心理。该院党组以理念更新为先导,以“两个看到”为突破口,着力引导村民树立起“脱贫之志”。
看到真心。为确保扶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该院成立工作机构,制定精准扶贫实施办法,建立党组成员赴对口联系贫困村轮值工作制度。党组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29次,形成“党组领导、部门协同、全员联动、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李杨带队入村督导调研13次,为贫困户宣讲脱贫攻坚政策、部署要求和法律法规等,深入贫困村民家中访贫问苦,并与贫困户马顺华一家结成帮扶对子,出谋划策、出资出力。班子成员及干警深入该村开展工作60余次,献计献策57条,解决困难问题48件,指导审核脱贫规划45份。该院还将拿出从办公经费中挤出的资金,在省检察院立集体二等功两次所获奖金,以及全院干警的爱心捐款,共计10万元,用于石龙村的产业发展,让村民们看到帮扶的真心。
看到希望。该院班子成员以座谈会、“农民夜校”等形式开展励志教育14次,讲解帮扶思路、发展计划,及外地脱贫致富先进经验;驻村干部“一对一”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激发村民自我脱贫、自我发展意识。为帮助贫困户树立致富信心,该院协调相关单位为重点帮扶贫困户丁发全一家争取产业发展和易地搬迁补助资金25万余元,半年内为其建成新房,改造蚕房、羊圈,使其生活、生产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2014年丁发全一家人均纯收入2360元,2017年达4362.80元,将近翻了一番,在贫困户中树立起脱贫致富的典型,有效激发了村民的创业激情。同时,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使不符合贫困条件的1户村民主动退出帮扶名单,让贫困户感受到扶贫攻坚工作公平公正的基调。
一系列深入人心的举措在村民中引起强烈震动,45户贫困户主动向市检察院和村委会表达了“我要富”的想法,不再“靠着墙根晒太阳”,要积极配合、出工出力,努力拔除思想上的“穷根”,争取早日摘掉贫困的帽子。
以“三个突出”为载体 切实增强“奋斗之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贫困地区要从根本改变贫困、落后面貌,需要发扬“滴水穿石”般的韧劲和默默奉献的艰苦创业精神,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才能实现。攀枝花市检察院党组在帮助贫困户树立“脱贫之志”的同时,因地制宜,按照一村一品、一户一册的要求,紧扣“三个突出”发力,让村民在看到美丽发展蓝图的同时,感受到该院真抓实干的精神,极大地激励了村民自我奋斗意识和主观能动性。
突出“扶智”。该院协调联系市林科院、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举办种养殖专业知识培训40场,组织28名贫困村民参加电工、焊工培训,提高生产技能;争取发展项目11个、专项资金700余万元,实现了贫困户增收,增强了村民脱贫决心。
突出法治扶贫。该院工作组走村入户开展法治宣讲20余次,积极协助石龙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实现年度“零上访”和“零难积案”;组织开展涉农惠农领域犯罪预防宣传,推动扶贫政策资金、信息全流程公开,基层干部和村民对扶贫政策、项目和资金知源知流、知根知底,建立健全上级部门、审计、群众、社会舆论“四道监督防线”。2017年,石龙村共落实扶贫资金800余万元,没有贪污、挤占、截留、挪用资金问题的发生,村民脱贫致富信心、干劲更足。
突出建强基层组织。该院机关党委与石龙村开展党建结对活动,配合地方党委指导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认真指导“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主动参与村支两委工作,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石龙村25名党员公开作出“一句话承诺”,以“向我看齐”的宣言带领贫困村民建房修路、发展产业,艰苦奋斗精神蔚然成风,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强大正能量。
以“两项建设”为核心不断夯实“致富之志”
精准扶贫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和“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攀枝花市检察院始终坚持在精准扶贫、持续发展、形成合力上下功夫,变被动的短期“救济式”扶贫为长期“造血式”扶贫,不断夯实村民“致富之志”。
抓产业建设。立足蚕桑、中草药等传统产业基础,该院确立了加强石龙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培育蚕桑、青花椒等支柱产业,建立专业合作社壮大集体经济,积极推进“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建设的帮扶思路,提出了“引种改良、精细加工”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计划,在短时间内高效解决了易地搬迁选址、村社道路硬化、蚕房规划、水窖建设、水电及通讯设施立项等难题,实现7.93公里乡村水泥路硬化、3座移动基站建设工程立项(建成1座),新建蓄水池214 m3、引水管道11公里、小水窖35口,完成33户易地搬迁项目,17户新建、3户改造蚕房,协调帮扶桑苗45820株,完成38户养殖贫困户圈舍改造等,在石龙村形成了以蚕桑、中草药、花椒、牛羊养殖为主,辅于其它特色农产品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为整体脱贫发展规划开启了良好局面。
针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困难这一短板,该院主动联系市农牧部门协调解决家畜养殖过渡到精细化圈养、养殖示范户打造等问题。目前,石龙村已建立蚕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并引进企业注资,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推广新雄蚕品种、方格簇上茧、仪器评级、化蛹选茧收购、鲜茧塑料篮堆等新技术,蚕茧质量明显提升,干茧质量名列全省前茅,集体经济发展迈出坚实的步伐。
抓文明建设。在帮助贫困户住上好房、过上好日子的同时,该院在形成好风气、养成好习惯上下功夫,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村“两委”修订村规民约,协调党建专项资金8000元打造党员活动中心、村文化室、宣传栏、广播室等,捐赠各类图书,倡导村民读好书、好读书;举办“农民夜校”,加强思想文化、科学知识、实用技术等教育和培训,引导村民形成爱党爱国、尊老爱幼、互帮互助、自力更生的文明村风;不断改善生活条件,安全饮用水供水保证率、医疗参合(保)率、生活用电和电视入户率均达到100%,通过对贫困户厨房、卫生间、圈舍等生活设施的改造,引导村民逐步养成卫生好习惯;将31名贫困学生全部纳入教育帮扶对象,每年向他们捐赠书籍、学习用品,并通过未检平台关爱青少年成长,让“知识改变命运”深入人心,为良好的村风村貌再添内生动力。
两年来,攀枝花市检察院扶贫攻坚工作做到了目标明确,产业发展有的放矢,增收致富有路可循,帮扶工作有效推进。2017年,石龙村年人均纯收入达12994元,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达3841.49元,村集体经济年收入6000元。2017年8月,该院承办全国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推进精准扶贫”主题研讨会,最高检相关领导及全国16个省市州检察机关的近百名代表参加研讨,为攀枝花市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极富价值的借鉴和参考。2017年,该院扶贫攻坚工作在全市作经验交流,“第一书记”调研成果荣获全市表彰、个人获评优秀共产党员,整体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被帮扶群众的高度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