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感谢法院领导和法官对我的关心关爱。”申请执行人刘某激动地说道。1月31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高坪区法院的领导以及执行干警,来到申请执行人刘某家中,为其送上司法救助金和慰问品,表达人民法院对生活困难申请执行人的关爱之情。
2016年3月,刘某因给肖某等二人修缮农村住房,不幸从离地5、6米高的架子上摔落至地受伤,导致双脚无法站立,被评定为一级伤残,刘某遂失去了对生活的希望和信心。经法院审理,判决肖某等二人赔偿刘某4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肖某等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刘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立即启动财产查控措施,但因肖某等人皆为农民,生活也相当困难,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依法对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值此岁末年初,高坪区法院积极响应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司法大拜年”活动的安排部署,通过向区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报告,说明刘某举步维艰的处境,积极为刘某争取司法救助金。同时,承办法官通过多次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肖某主动将其家中仅有的几头猪也卖成钱交给了刘某,并承诺每年打工都要赔偿刘某1万元,以维系刘某的正常生活。
市、区法院领导表示将积极想方设法执行该案,并鼓励刘某要以乐观的态度面对将来的生活。刘某衷心感谢人民法院的关怀,表示一定会对生活充满信心和希望,好好养伤,争取身体早日康复。
(何晓斌 龙文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