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岳法院根据某金信融资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快速作出诉前保全裁定,对耿某的房产依法予以查封。这是安岳法院为有效解决诉讼保全难,引入责任保险担保的首次运用。诉前保全保险担保是指申请人通过支付一定的保费,将承担的保全风险责任转移给第三方机构,这种方式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的门槛,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南充营山县的莫某即将大学毕业,安岳的耿某声称能帮忙就业双方建立了师徒关系,耿某趁机向莫某借款,但约定还款期限已到,耿某不仅无还款之意,还悄悄准备将自家的房产变卖,莫某知悉情况后赶到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但因无法提供必要的担保财产陷入焦虑。
立案法官明晰情况后,告知其可通过第三方保险公司或有资质的担保公司为其诉前保全提供担保,并积极协助咨询。最终,莫某选定一家融资担保公司,并提供该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法院在30分钟内作出保全裁定,并迅速移送执行,依法查封了耿某的房产,莫某对法院高效的诉讼服务工作高度点赞。
安岳法院根据省高院关于保险担保机构在诉讼服务中从事涉案保全担保的相关规定,通过引入财产保全担保新模式,拓宽了当事人获取权利救济的渠道,进一步防范了诉讼风险,用细心的诉讼服务满足了群众的多元需求。
(杨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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